昭 通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2020)昭刑更公字第1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将云南省昭通监狱对罪杨恩田、杨龙祥等六十二人减刑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院依法由审判员葛芝毅、颜九华、李宏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批减刑案件,由审判员葛芝毅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五天。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致电本院审判监督庭,电话:0870-2835738;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本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二O二O年四月二十四日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43号
罪犯杨恩田,男,1989年10月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杨恩田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2号
罪犯杨龙祥,男,1977年9月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2006年04月26日因抢劫罪被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杨龙祥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3号
罪犯邓朝湘,男,1988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09月止获记表扬4次,平均考核分为106.22分,罚金十万元未履行。2017年10月至2019年09月,月平均消费179.74元,消费总额4313.73元,账户余额1800.16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邓朝湘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58号
罪犯杨忠斌,男,1990年6月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杨忠斌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1号
罪犯阮昭贵,男,1974年12月3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叙永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09月至2019年08月止获记表扬4次,罚金2000元已全部履行。考核期间月均消费273.1元,余额4857.92元,该犯平均月考核分106.44分,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改造中表现较好。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阮昭贵予以减去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不变。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7号
罪犯王继兴,男,1986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威信县人,初级中学教育,2005年07月21日因吸毒受到戒毒。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4月至2019年07月止获记表扬3次,平均分116.44分,罚金8000元全交。该犯月均消费480.94元,余额1096.4元。该犯在分级管理中被评为宽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继兴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46号
罪犯杨吉华,男,1971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四川省高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杨吉华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罪犯高关友,男,1996年3月16日出生,彝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高关友提请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64号
罪犯陈志军,男,1984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5日作出(2017)云0602刑初54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陈志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民事赔偿人民币93363.00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8年03月0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现刑期自2017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6日止。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陈志军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罪犯代有刚,男,1996年7月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代有刚提请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26号
罪犯邓定书,男,1980年9月1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盐津县人,小学教育,曾因盗窃罪被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邓定书予以减去四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37号
罪犯孟仁顺,男,1969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孟仁顺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3号
罪犯向小玲,男,1995年5月2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向小玲提请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63号
罪犯徐勇,男,1977年5月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曾因抢劫罪被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07月至2019年09月止获记表扬4次,平均考核分为92.95分,罚金十万元未交纳,追缴诈骗所得十万元未履行。2017年07月至2019年09月,月平均消费107.20元,消费总额2894.40元,账户余额696.37元。另查明,该犯系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徐勇予以减去四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4号
罪犯柯昌明,男,1988年8月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盐津县人,小学教育,曾因强奸罪被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曾因盗窃罪被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柯昌明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39号
罪犯尤广明,男,1998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尤广明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42号
罪犯李文彬,男,1982年2月2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李文彬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50号
罪犯付帮龙,男,1994年4月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2月至2019年08月止获记表扬3次,考核余分345.35分,平均分109.31分。该犯月均消费273.19元,余额436.92元。该犯在罪犯分管等级管理中被评为宽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付帮龙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28号
罪犯陈建磊,男,1992年9月1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陈建磊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34号
罪犯马明通,男,1978年1月1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盐津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明通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6号
罪犯夏利文,男,1994年2月2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夏利文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20号
罪犯马勋井,男,1993年5月10日出生,回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勋井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32号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曹军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30号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余佑碧予以减去二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7号
罪犯王昌,男,1987年9月18日出生,汉族,贵州省威宁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04月止获记表扬3次,余分491.37分,月考核平均分105.82分,考核期内月平均消费226.17元,总消费2714.07元,消费卡余额200.83元,另查明,该犯系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昌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36号
罪犯王家兴,男,1996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家兴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33号
罪犯陈发昌,男,1983年10月2日出生,汉族,贵州省普定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4月至2019年07月止获记表扬3次,月考核平均分109.19分,考核期间月均消费18.32元,余额1089.08元,罚金5万元未履行,另查明,该犯系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改造中表现较好。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陈发昌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55号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冉龙才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49号
罪犯毛代贤,男,1974年4月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普通高中毕业,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毛代贤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52号
罪犯吴绍龙,男,1989年1月2日出生,彝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曾因盗窃罪被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吴绍龙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9号
罪犯胡纯友,男,1990年12月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威信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3月至2019年06月止获记表扬3次,平均分108.03分,该犯月均消费53.75元,余额16.51元。该犯在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胡纯友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60号
罪犯徐大富,男,1987年9月2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徐大富予以减去二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21号
罪犯李良元,男,1972年3月9日出生,汉族,四川省珙县人,小学教育,曾因盗窃罪被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李良元予以减去四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47号
罪犯吕聪,男,1983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吕聪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4号
罪犯向平宽,男,1975年1月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会泽县人,小学教育,曾因盗窃罪被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向平宽提请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65号
罪犯马培云,男,1990年6月9日出生,回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因盗窃罪被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培云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29号
罪犯郑晓伟,男,1989年5月1日出生,汉族,山东省五莲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郑晓伟予以减去三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9号
罪犯宋芝超,男,1986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宋芝超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40号
罪犯温树伟,男,1976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曾因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温树伟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35号
罪犯虎恩田,男,1973年12月21日出生,回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虎恩田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62号
罪犯李章明,男,1977年3月1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李章明予以减去四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53号
罪犯王勇,男,1986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富源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勇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48号
罪犯刘启勇,男,1989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刘启勇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45号
罪犯杨进涛,男,1999年1月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绥江县人,初级中学教育,曾因盗窃受到拘留。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杨进涛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51号
罪犯汪银贵,男,1982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大关县人,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08月至2019年05月止,获记表扬3次,平均考核分为84.35分,民事赔偿8000.00元未履行。2017年08月至2019年05月,月平均消费13.97元,消费总额307.44元,账户余额2298.7元。另查明,该犯系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汪银贵予以减去四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38号
罪犯蒋武魁,男,1978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盐津县人,初级中学教育,曾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蒋武魁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25号
罪犯范孝进,男,1970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威信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范孝进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41号
罪犯欧荣坤,男,1974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欧荣坤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57号
罪犯徐仕才,男,1989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大关县人,文盲,因抢劫罪,盗窃罪被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6年05月至2019年08月止获记表扬7次,迎十九大特殊表扬1次,平均考核分为117.31分,罚金20000.00元未交纳,民事赔偿2308.50元未履行。2016年07月至2019年08月,月平均消费261.80元,消费总额9948.52元,账户余额388.59元。该犯系刑罚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徐仕才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6号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6年11月至2019年09月止获记表扬5次,余分314.19分,平均分106.3分,罚金2000元全交。该犯月均消费193.75元,余额1920.04元。该犯在分级管理中被评为宽管级。另查明,该犯系累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叶远华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0号
罪犯郑有全,男,1991年4月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郑有全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8号
罪犯石波,男,1993年12月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镇雄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石波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31号
罪犯谢得乘,男,1992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谢得乘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8号
罪犯王崇相,男,1993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崇相予以减去三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59号
罪犯卯申奎,男,1995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卯申奎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号
罪犯唐剑峰,男,1990年2月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富源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唐剑峰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2号
罪犯肖池贵,男,1975年2月10日出生,汉族,贵州省普定县人,小学教育,曾因诈骗罪被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肖池贵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5号
罪犯夏文科,男,1990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中等专科肄业,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夏文科提请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22号
罪犯晋孝波,男,1992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威信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晋孝波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44号
罪犯黄方刚,男,1987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镇雄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黄方刚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5号
罪犯耿怀飞,男,1986年4月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1月至2019年09月止获记表扬3次,考核余分403.28分,平均分108.44分。该犯月均消费168.7元,余额974.17元,该犯在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耿怀飞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54号
罪犯梁永义,男,1991年5月1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梁永义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