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 通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2020)昭刑更公字第2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将云南省昭通监狱对罪犯肖述勇、王盛兆等一百三十三人减刑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院依法由审判员葛芝毅、颜九华、李宏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批减刑案件,由审判员葛芝毅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五天。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致电本院审判监督庭,电话:0870-2835738;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本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二O二O年五月二十九日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72号
罪犯肖述勇,男,1988年2月1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7月止获记表扬4次,迎十九大特殊表扬1次,月平均分为110.73分,民事赔偿5000.00元未履行。月平均消费为134.29元,余额451.91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肖述勇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93号
罪犯王盛兆,男,1989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曾因吸食毒品受到戒毒。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盛兆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97号
罪犯朱成刚,男,1968年5月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马龙县人,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朱成刚予以减去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三年。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20号
罪犯马超,男,1998年8月11日出生,回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超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54号
罪犯邓坤,男,1983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1999年08月30日因抢劫罪被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09月至2019年10月止获记表扬5次,迎十九大单项表扬1次,月平均考核分113.02分。该犯月平均消费280.32元,余额2685.06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另查明,该犯系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罚金16000元已全部履行。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邓坤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87号
罪犯熊洪明,男,1994年1月15日出生,苗族,云南省盐津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熊洪明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21号
罪犯龙怀志,男,1955年10月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龙怀志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67号
罪犯彭光进,男,1993年9月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彭光进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99号
罪犯缪强,男,1990年2月6日出生,汉族,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缪强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97号
罪犯邹相付,男,1957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08月至2019年7月止获记表扬4次,月平均分为102.47分,考核截止10月余分340.55分,月均消费66.94元,余额670.2元。该犯系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邹相付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05号
罪犯董荣义,男,1987年12月14日出生,回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11月止获记表扬4次,月平均分为103.21分,民事赔偿59146.72元未履行。月平均消费187.18元,余额1887.95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董荣义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25号
罪犯李世友,男,1967年8月2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曾因非法行医罪被云南省大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6月至2019年09月止获记表扬3次,月考核平均分112.91分,考核期内月平均消费97.48元,消费总额1559.73元,消费卡余额334.33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普管级,另查明,该犯系累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李世友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01号
罪犯马孝天,男,1991年9月25日出生,回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3月至2019年10月止获记表扬4次,月考核平均分117.73分,考核期间月均消费336.64元,余额34.67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宽管级。罚金已全部履行,民事赔偿已全部履行。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孝天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95号
罪犯万太巧,男,1978年1月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万太巧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40号
罪犯蒋元州,男,1981年7月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蒋元州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60号
罪犯申娇阳,男,1998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镇雄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9月至2019年12月止获记表扬3次,月考核平均分114.03分,民事赔偿10000元已全部履行,考核期间月平均消费143.12元,余额1062.08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宽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申娇阳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92号
罪犯杨奎,男,1988年3月1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因吸毒受到戒毒。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杨奎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51号
罪犯张广春,男,1991年2月2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张广春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71号
罪犯陈智云,男,1987年3月9日出生,彝族,贵州省威宁县人,小学教育,曾因收购赃物罪被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陈智云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04号
罪犯刘远新,男,1995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刘远新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94号
罪犯张斌,男,1989年3月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中等专科结业,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张斌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201号
罪犯尹贵祥,男,1997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1月至2019年10月止获记表扬4次,月平均分为113.94分,民事赔偿10万元未履行。月平均消费276.29元,余额1.39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尹贵祥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79号
罪犯耿兴祥,男,1973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1993年因盗窃罪被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耿兴祥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69号
罪犯肖恒伟,男,1973年6月2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大学本科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09月至2019年11月止获记表扬5次,十九大“百日安全”单项表扬1次,月考核平均分113.24分,考核期间月均消费261.23元,余额2837.06元,民事赔偿49000元已全部履行。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宽管级,改造中表现较好。另查明,该犯系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肖恒伟予以减去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不变。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33号
罪犯陈大章,男,1972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陈大章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19号
罪犯王瑞忠,男,1966年5月18日出生,汉族,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03月至2019年8月止获记表扬5次,截止2019年12月考核余分448.05分,月考核平均分101.56分,考核期内月平均消费22.46元,总消费673.83元,消费卡余额290.22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普管级,另查明,该犯系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瑞忠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63号
罪犯施巧,男,1994年2月3日出生,汉族,贵州省赫章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5月至2019年07月止获记表扬3次,平均月考核分116.43分,罚金5000元未履行,考核期间月均消费258.53元,余额1062.08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宽管级。另查明,该犯系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施巧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65号
罪犯杨再现,男,1976年9月1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半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3月至2019年09月止获记表扬3次,月考核平均分102.61分,考核期间月均消费10.54元,余额100.14元,判决书认定由四川省正泰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该犯符合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诊断标准。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杨再现予以减去十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49号
罪犯毕成川,男,1994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威信县人,初级中学教育,因抢劫罪被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毕成川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84号
罪犯杨盛宽,男,1976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9年02月至2019年8月止获记表扬1次,月平均考核分99.66分,月平均消费40.81元,余额585.78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杨盛宽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12号
罪犯姚连贵,男,1975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高中文化,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姚连贵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85号
罪犯熊云,男,1987年6月2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熊云予以减去三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79号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郑肇勇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76号
罪犯范怀奎,男,1967年9月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范怀奎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73号
罪犯常开鹏,男,1996年5月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常开鹏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96号
罪犯张发任,男,1993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张发任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93号
罪犯郑华国,男,1992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会泽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郑华国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77号
罪犯国支华,男,1977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大关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国支华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28号
罪犯何远文,男,1972年8月2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何远文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82号
罪犯何成州,男,1960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小学教育,曾因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何成州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84号
罪犯陈礼昭,男,1964年3月1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陈礼昭予以减去二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78号
罪犯余永贵,男,1973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四川省犍为县人,初级中学教育,曾因诈骗罪被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余永贵予以减去四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43号
罪犯胡良彬,男,1987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中等专科结业,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胡良彬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36号
罪犯金启斌,男,1993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宁南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金启斌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44号
罪犯朱德荣,男,1978年3月7日出生,苗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朱德荣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56号
罪犯王松,男,1982年1月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镇雄县人,小学教育,2003年10月08日因抢劫罪被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松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18号
罪犯王盛春,男,1966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盛春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98号
罪犯胡同金,男,1971年5月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胡同金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29号
罪犯国支贵,男,1989年3月1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大关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国支贵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90号
罪犯国支顺,男,1987年4月2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大关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国支顺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85号
罪犯颜成林,男,1986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富源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11月至2019年8月止获记表扬4次,十九大单项表扬,月考核平均分112.41分,另查明,该犯系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评定为宽管级,考核周期内月均消费118.95元,总计消费4002.87元,卡内余额6.3元。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颜成林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42号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范佩彪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23号
罪犯刘碧,男,1984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大学专科结业,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刘碧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57号
罪犯刘龙申,男,1973年9月12日出生,汉族,四川省珙县人,半文盲,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刘龙申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16号
罪犯吴关朝,男,1952年2月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11月至2019年11月止获记表扬4次,月考核平均分101.71分,考核期内月平均消费8.59元,总消费214.86元,消费卡余额1146.41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普管级,另查明,该犯系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吴关朝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68号
罪犯黄青训,男,1982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黄青训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50号
罪犯付油,男,1992年7月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付油予以减去四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55号
罪犯张云,男,1990年1月2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富源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张云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66号
罪犯刘端靖,男,1975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大学专科结业,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刘端靖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88号
罪犯马昭庆,男,1990年6月29日出生,回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07月止获记表扬4次,十九大单项表扬,月考核平均分112.1分,另查明,该犯系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评定为宽管级,考核周期内月均消费333.59元,总计消费7338.91元,卡内余额2349.1元。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昭庆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52号
罪犯文代齐,男,1998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水富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9年01月至2019年12月止获记表扬2次,平均月考核分106.37分。该犯月均消费180.86元,余额1013.71元,罚金10000元已全部履行。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文代齐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38号
罪犯张毓群,男,1989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镇雄县人,高中文化,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张毓群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76号
罪犯胡定云,男,1996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中等专科肄业,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胡定云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67号
罪犯赵泽祥,男,1977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小学教育,2000年06月07日因盗窃罪被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1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赵泽祥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70号
罪犯贾正乾,男,1971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小学教育,因妨碍公务罪被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判处罚金10000元。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贾正乾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98号
罪犯莫仁鹏,男,1994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莫仁鹏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41号
罪犯邱洪,男,1993年2月1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大关县人,初级中学教育,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09月至2019年10月止获记表扬4次,月考核平均分110.05分,考核余分350.04分,另查明,该犯系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累犯,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评定为普管级,考核期内月均消费235.22元,总计消费6115.78元,卡内余额875.96元。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邱洪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83号
罪犯蒋仕兵,男,1972年4月2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9年02月至2019年12月止获记表扬1次,月平均分102.21分,月平均消费84.05元,余额512.97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蒋仕兵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62号
罪犯黎国樑,男,1997年8月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9年03月至2019年9月止获记表扬1次,月平均分为102.13分,考核截止2019年12月余分371.68分,罚金5000.00元已交纳,月平均消费75.71元,余额146.04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黎国樑予以减去四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00号
罪犯陈中昆,男,1990年5月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肄业,曾因盗窃罪被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陈中昆予以减去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不变。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86号
罪犯马敏灿,男,1980年12月20日出生,回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敏灿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86号
罪犯郭朝忠,男,1981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盐津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郭朝忠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82号
罪犯汤由体,男,1979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汤由体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83号
罪犯王建东,男,1979年11月5日出生,苗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6月至2019年11月止获记表扬3次,月考核平均分117.87,分,考核余分388.78分,另查明,该犯系职务犯罪罪犯,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评定为宽管级,考核周期内月均消费319.99元,总计消费5759.84元,卡内余额1571.62元。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建东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81号
罪犯雷军,男,1988年2月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因抢夺罪被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雷军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11号
罪犯张新波,男,1987年2月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初级中学教育,曾因抢夺罪被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张新波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45号
罪犯许安挥,男,1991年12月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初级中学教育,曾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许安挥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27号
罪犯黄军,男,1983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镇雄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黄军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66号
罪犯郑文祥,男,1985年7月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人,小学文化,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郑文祥予以减去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24号
罪犯李遐龙,男,1967年1月2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李遐龙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59号
罪犯刘朝雄,男,1997年3月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刘朝雄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15号
罪犯夏文相,男,1974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小学教育,曾因抢劫罪被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夏文相予以减去三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39号
罪犯陈光耀,男,1970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陈光耀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94号
罪犯施启雄,男,1997年9月4日出生,汉族,贵州省赫章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施启雄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58号
罪犯李文江,男,1999年3月30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9月至2019年11月止获记表扬2次,余分326.33分,平均月考核分106.89分。该犯月平均消费183.25元,余额542.07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罚金5000元已全部履行。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李文江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75号
罪犯杨飞,男,1998年1月1日出生,苗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半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止获记表扬3次,月考核平均分113.9分,另查明,该犯系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评定为普管级,考核周期内月均消费269.81元,总计消费4047.13元,卡内余额241.35元。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杨飞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69号
罪犯吉树林,男,1961年6月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高中文化,曾因贩卖毒品罪被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吉树林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81号
罪犯国知银,男,1967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国知银予以减去一年。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99号
罪犯冯忠康,男,1984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小学教育,曾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冯忠康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203号
罪犯高郁彬,男,1964年3月10日出生,汉族,重庆市合川区人,小学教育,曾因盗窃罪被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高郁彬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10号
罪犯张选刚,男,1986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张选刚予以减去二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17号
罪犯文德权,男,1969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文德权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03号
罪犯周兴宽,男,1978年9月2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6月至2019年12月止获记表扬3次,月平均分为99.92分,月平均消费27.91元,余额4510.54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周兴宽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48号
罪犯唐天斌,男,1997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唐天斌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22号
罪犯刘建才,男,1969年1月26日出生,汉族,四川省筠连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刘建才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202号
罪犯马都,男,1995年12月5日出生,回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曾因抢劫罪被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6月至2019年10月止获记表扬3次,月平均分为107.61分,罚金15000.00元未交纳。月均消费153.24元,余额649.73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都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70号
罪犯夏文超,男,1988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夏文超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46号
罪犯祖万彬,男,1973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祖万彬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31号
罪犯傅登华,男,1964年6月16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宜宾县人,高中文化,曾因拐卖妇女罪被云南省大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傅登华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91号
罪犯杨朝发,男,1987年1月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杨朝发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78号
罪犯杨应云,男,1991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杨应云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200号
罪犯曾加辉,男,1982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曾加辉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61号
罪犯周自林,男,1998年2月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镇雄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周自林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89号
罪犯谢兆权,男,1984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谢兆权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08号
罪犯周普强,男,1972年8月1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周普强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73号
罪犯马龙,男,1993年11月8日出生,回族,云南省鲁甸县人,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11月至2019年8月止获记表扬4次,迎十九大特殊表扬1次,月平均分为109.22分,考核截止11月余分427.94分,罚金7万元未交纳。月平均消费为181.82元,余额475.2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龙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53号
罪犯杨安祥,男,1981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大关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杨安祥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88号
罪犯郑付乾,男,1968年9月1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盐津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止获记表扬2次,平均分107.51分,月平均消费166.34元,余额2560.04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郑付乾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26号
罪犯蒋玉顺,男,1993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蒋玉顺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77号
罪犯秦明清,男,1955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文盲,曾因故意伤害罪被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他15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秦明清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64号
罪犯左国云,男,1973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中等专科结业,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7月至2019年09月止获记表扬3次,月考核平均分118.37分,考核期间月均消费192.38元,余额3616.65元,罚金已全部履行。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宽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左国云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14号
罪犯夏显著,男,1957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宣威市人,中等专科结业,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夏显著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80号
罪犯马本林,男,1980年2月20日出生,回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小学教育,曾因盗窃罪被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08月至2019年11月止获记表扬5次,十九大单项表扬,考核余分553.78分,月考核平均分117.36分,另查明,该犯系累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评定为宽管级,考核周期内月均消费216.52元,总计消费6062.62元,卡内余额98.45元。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本林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91号
罪犯黄宗国,男,1993年1月1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黄宗国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30号
罪犯高龙强,男,1988年7月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盐津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高龙强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95号
罪犯锁雄拔,男,1996年9月19日出生,回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锁雄拔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90号
罪犯雷志云,男,1994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雷志云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89号
罪犯吴维军,男,1979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大关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7年09月至2019年07月止获记表扬4次,十九大单项表扬,月考核平均分105.07分,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评定为普管级,考核周期内月均消费42.45元,总计消费976.38元,卡内余额101.14元。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吴维军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74号
罪犯徐崇章,男,1999年5月1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徐崇章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72号
罪犯吕先龙,男,1982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镇雄县人,小学教育,曾因盗窃罪被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曾因盗窃罪被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吕先龙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47号
罪犯周光贵,男,1996年8月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周光贵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32号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陈国予以减去四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87号
罪犯赵国福,男,1976年7月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赵国福予以减去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07号
罪犯刘成伟,男,1991年5月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1月至2019年12月止获记表扬4次,月平均分为104.78分,罚金5000.00元未交纳。月平均消费38.91,余额25.57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刘成伟予以减去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71号
罪犯黄金寿,男,1978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小学教育,曾因抢劫罪被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黄金寿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06号
罪犯马敏富,男,1971年2月28日出生,回族,云南省鲁甸县人,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8月至2019年7月止获记表扬2次,月平均分为92.23分,考核截止12月余分498.2分,民事赔偿630486.06元未履行。月平均消费70.14元,余额2476.44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敏富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80号
罪犯陈昌明,男,1992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陈昌明予以减去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13号
罪犯谢火明,男,1988年7月23日出生,汉族,福建省长汀县人,高中文化,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谢火明予以减去二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02号
罪犯蒋家洪,男,1992年5月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蒋家洪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37号
罪犯汪友冬,男,1979年12月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盐津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汪友冬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192号
罪犯吴洪荣,男,1955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贵州省普定县人,普通高中毕业,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考核期自2018年05月至2019年9月止获记表扬3次,月平均分为105.11分,罚金3万元已履行,月平均消费120.15元,余额1171.49元。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吴洪荣予以减余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68号
罪犯韩国亮,男,1966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韩国亮予以减去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0)昭狱减字第96号
罪犯马云峰,男,1990年5月1日出生,回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云峰予以减去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