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42号
罪犯黄开田,男,1987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黄开田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28号
罪犯刘定荣,男,1998年7月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刘定荣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79号
罪犯杨昌富,男,1970年1月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杨昌富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93号
罪犯谢兴友,男,1977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云南省盐津县人,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2019年09月至2020年09月获记表扬2次,月平均分100.7分;期内月均消费9.84元,账户余额111.34元。该犯狱内消费2019年9月以前无消费;2019年9月以后消费未超额。该犯在罪犯分管等级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谢兴友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74号
罪犯吴开敏,男,1995年3月1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威信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吴开敏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72号
罪犯袁希洪,男,1988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2018年02月至2020年09月获记表扬6次,月考核平均分112.9分,另查明,该犯系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罚金已全部履行,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已履行完毕,其中本次考核期内执行罚金人民币5000.00元,民事赔偿人民币15000.00元;期内月均消费305.49元,账户余额818.57元,2019.09以后消费超额高于50%,2020.03.20获批宽管。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袁希洪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69号
罪犯李朝平,男,1981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李朝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87号
罪犯周朝金,男,1984年6月1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2018年09月至2020年10月获记表扬4次,余分305.97分,月平均分108.1分;另查明,该犯系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罚金40000元未交;期内月均消费141.58元,账户余额500.12元。该犯狱内消费2019年9月以前消费未超额;2019年9月以后消费未超额。该犯在罪犯分管等级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周朝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52号
罪犯彭泽怀,男,1975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彭泽怀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55号
罪犯刘荣金,男,1984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刘荣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83号
罪犯张朝毅,男,1998年9月1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大关县人,高中,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张朝毅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219号
罪犯吴明前,男,1949年2月1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绥江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吴明前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99号
罪犯代天全,男,1992年3月2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高中,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代天全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38号
罪犯袁收玉,男,1986年7月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2017年12月至2020年06月获记表扬6次,月考核平均分118.15分,另查明,该犯系累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数罪并罚且其中两罪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罚金已全部履行,其中本次考核期内执行罚金人民币6000.00元;期内月均消费328.68元,账户余额6017.85元,2019年09月之后消费超额低于50%,2020年02月消费503.8元,法院认定其在盗窃犯罪中属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宽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袁收玉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42号
罪犯李宗学,男,1988年1月27日出生,彝族,云南省镇雄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李宗学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24号
罪犯罗德元,男,1954年1月27日出生,汉族,四川省隆昌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罗德元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63号
罪犯丁刚波,男,1990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丁刚波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221号
罪犯王永朝,男,1976年3月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永朝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200号
罪犯杨大江,男,1997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杨大江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9号
罪犯陈昌建,男,1989年5月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陈昌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7号
罪犯陈明秋,男,1998年3月2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陈明秋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32号
罪犯徐道亮,男,1984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鲁甸县人,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徐道亮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32号
罪犯马荣华,男,1982年10月20日出生,回族,贵州省威宁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荣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60号
罪犯何金波,男,1985年9月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何金波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6号
罪犯邓国云,男,1988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邓国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98号
罪犯肖代望,男,1994年6月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肖代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30号
罪犯梁德彬,男,1971年1月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水富县人,文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梁德彬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04号
罪犯刘先座,男,1968年7月2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大学本科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刘先座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90号
罪犯周宋永,男,1994年4月1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2020年1月至2020年10月获记表扬1次,余分368.37分,月平均分102.82分;期内月均消费98.90元,账户余额2672.88元。该犯狱内消费2019年9月以前无消费;2019年9月以后消费未超额。该犯在罪犯分管等级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周宋永予以减去剩余刑期。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49号
罪犯王付文,男,1997年3月23日出生,苗族,云南省彝良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付文予以减去剩余刑期。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206号
罪犯胡文永,男,1979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胡文永予以减去剩余刑期。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94号
罪犯李宗武,男,1986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威信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2019年09月至2020年09月获记表扬2次,月平均分103.55分;罚金5000元已全部履行;期内月均消费55.09元,账户余额34.13元。该犯狱内消费2019年9月以前无消费;2019年9月以后消费未超额。该犯在罪犯分管等级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李宗武予以减去剩余刑期。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49号
罪犯马虎,男,1978年9月15日出生,回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64号
罪犯周毅,男,1995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周毅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245号
罪犯陈剑,男,1995年7月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陈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223号
罪犯童胜,男,1980年3月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镇雄县人,高中文化,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童胜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71号
罪犯王浪,男,1994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威信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2019年06月至2020年08月获记表扬2次,余分408.49分,月平均分111.57分;期内月均消费265.01元,账户余额2298.49元。该犯狱内消费2019年9月以前消费未超额;2019年9月以后消费超额,且累计消费超额在限额50%以上;其中2019年10月消费611.17元,2019年11月消费838.07元,2020年1月消费744.74元,2020年2月消费563.3元;且法院认定该犯犯罪行为影响恶劣,社会危害大。该犯在罪犯分级管理中被评为普管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浪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91号
罪犯岳洪,男,1978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岳洪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14号
罪犯王军,男,1989年3月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39号
罪犯邓东,男,1999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镇雄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邓东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44号
罪犯李贵,男,1989年7月3日出生,彝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李贵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37号
罪犯陈勋,男,1988年4月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中等专科结业,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陈勋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216号
罪犯徐洋,男,1991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江苏省沭阳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徐洋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20号
罪犯费丹,男,1986年3月2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大学专科结业,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费丹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81号
罪犯喻鹏,男,1998年9月1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巧家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喻鹏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47号
罪犯刘敏,男,1997年5月20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威信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刘敏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197号
罪犯潘春,男,1991年4月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威信县人,大学专科结业,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潘春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237号
罪犯康鹏,男,1991年5月18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康鹏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203号
罪犯李响,男,1984年11月15日出生,回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李响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234号
罪犯刘华,男,1982年9月29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小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刘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1)昭狱减字第230号
罪犯马文华,男,1987年12月26日出生,回族,云南省鲁甸县人,初级中学教育,现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文华予以减去剩余刑期。特提请裁定。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