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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罪犯童世新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作者:刑二庭  发布时间:2024-02-18 15:33:30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童世新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罪犯童世新曾用名童世鑫,男,汉族,1969年11月6日出生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本院于2024117作出(2023)云06刑初83号刑事判决,受贿罪对童世新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期间,童世新以其患有左肺下叶恶性肿瘤腺癌、浸润性腺癌需继续进行术后治疗为由,向本院提交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及相关病历

经审查,本院已对罪犯童世新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立为(2024)云06刑更2号审理。现依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0870-2159371或邮寄书面材料至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进行反映。

特此公示!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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