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童世新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罪犯童世新,曾用名童世鑫,男,汉族,1969年11月6日出生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本院于2024年1月17日作出(2023)云06刑初83号刑事判决,以受贿罪对童世新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期间,童世新以其患有左肺下叶恶性肿瘤腺癌、浸润性腺癌需继续进行术后治疗为由,向本院提交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及相关病历。
经审查,本院已对罪犯童世新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立为(2024)云06刑更2号审理。现依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0870-2159371或邮寄书面材料至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进行反映。
特此公示!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