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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作者:盐津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2-26 17:22:16 打印 字号: | |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判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决定权、执行应当由本院执行的案件,提出司法建议。

5.对本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本院内设机构设置、编制工作,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6.通过审判案件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

7.办理县委、人大及上级法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及柿子、牛寨、普洱3个基层法庭,8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我单位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盐津县人民法院将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工作总要求和“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紧扣“提质增效创一流”质效指标,坚持稳中求进、巩固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236,964.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536,964.3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7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86,115.88元,增长8.44%,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年末结转收入448,000.00元;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加;县级财政拨款收入纳入省级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536,964.39元,其中:本年收入21,088,964.39元,上年结转收入448,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88,964.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86,115.88元,增长6.88%,主要原因分析分析为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236,964.3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536,964.39元,其中:基本支出18,038,964.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5,615.88元,增长5.41%,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498,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0,500.00元,增长15.16%,主要原因分析为上年结转收入448,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3,515,652.96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包括水电费、办公费、福利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4,136,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支出聘用制书记员工资、五险等;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支出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023年第一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结转收入支出维修(护)费。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418,000.00元,主要用于审判辅助项目经费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023年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结转收入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7,244.32元,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76.95元,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04,365.24元,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04,845.39元,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002.00元,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大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33,477.53元,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593,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3,7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5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绩效目标为: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司法权威。预计2023年重点项目的关键绩效指标可以达到以下目标:结案率≧90%;调解撤诉率≧3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指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环环相扣,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26,786.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7,549.57元,增长8.38%,主要原因分析为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68,751,401.81元,其中,流动资产58,801,083.67元,固定资产9,950,318.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358,749.12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091,38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预算表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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