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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飘扬 法徽闪耀∣昭通中院举行升国旗仪式暨微党课宣讲
作者: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07 08:43:38 打印 字号: | |

红旗照初心,忠诚耀法徽。为进一步激发法院干警的爱国主义情怀,增强干警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5月6日,“五一”节后上班第一天,昭通中院举行升国旗仪式暨微党课宣讲。

早上8:45,升旗仪式开始,由司法警察组成国旗护卫队迈着矫健的步伐,昂首阔步踏上升旗台,伴着雄壮的国歌声,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全体干警肃穆伫立,向国旗行注目礼。

昭通中院第四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严国仙向大家分享青年革命英雄陈延年的故事。

 

“陈延年,1898年出生于安徽,是陈独秀的长子,1917年考入震旦大学攻读法科,1919年12月赴法国勤工俭学,在法国学习期间,他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学习,摒弃了原先信仰的无政府主义,转而信仰马克思主义。

1922年,陈延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开始了他的革命生涯,他历任中共广东区委书记、中共江浙区委书记、中共江苏省委书记等职务,为革命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原则,领导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革命斗争,为中国革命的胜利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

 1926年3月20日,蒋介石一手炮制了中山舰事件,突袭共产党人,陈延年、周恩来、毛泽东等主张反击,但又遭到陈独秀等人的反对。陈独秀等人对右派的一再让步,成为导致大革命失败的重要原因。对陈独秀“右倾”错误,陈延年一再反对和抵制,为此,他在区委会议上,曾尖锐批评父亲陈独秀“不相信工农群众力量”,“在行动上始终不敢同国民党右派作斗争,将会把革命断送。”并坚定表示:“我是共产党,坚决站在党的立场,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妥协退让政策” 。 1927年6月26日,陈延年遭国民党军警逮捕。面对敌人的酷刑和威逼利诱,他始终保持钢铁般的意志,坚贞不屈,严守党的秘密。1927年7月4日,敌人将陈延年秘密押赴刑场。刽子手们喝令陈延年跪下,他却高声回应:革命者光明磊落、视死如归,只有站着死,决不跪下!最终,刽子手乱刀残忍地将他杀害,牺牲时年仅29岁。

“去时少年身,归来英雄魂”是对陈延年短暂却壮丽的一生的精准概括。以青春之生命,延华夏之华年,他是一位英勇无畏的革命烈士,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在革命的道路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的一生,是对革命理想的坚定追求,是对人民幸福的执着追求,是对共产主义事业的无限忠诚。也是无数站在时代前沿先进青年的缩影,这不只是陈延年个体的牺牲,更是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用生命所坚守的初心和使命,是对共产主义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坚定信仰的最好诠释。”

升国旗仪式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干警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自身建设,为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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